关于对扶贫项目进行调整批复的公示
日期:2019-02-01 13: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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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经农发办、人社局,上报的《关于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的申请报告》已收悉,经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农田治理和汽车驾驶培训两个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的申请(具体建设内容见附表)。二是根据塔城地区关于对自治区扶贫发展资金项目评审反馈意见,同意使用549万元自治区扶贫发展资金补助实施光伏电站项目
按照《托里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托扶贫领字〔2018〕19号)文件要求,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托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