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03日 星期六 |

关于加强扶贫产业项目后续管理及运营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9-01-25 18:51:12 来源: 点击:

根据自治区2018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自治区第三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成效评估、自治区第三方资金绩效检查、云南省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省际交叉考核等检查情况,根据《自治区推进产业扶贫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新扶领办发〔2018〕19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扶贫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要求,按照托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总体安排部署,现要求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对2015年以来实施的扶贫产业类项目全面梳理,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应有作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产业扶贫已列入地方成效考核和贫困县党政一把手离职审计的一个重要方面,也将作为2019-2020年审计、考核、评估的重要检查内容,各行业部门、乡(镇)务必高度重视,不得存在“重项目建设、轻项目后期运营”的错误思想,严格执行产业扶贫相关规定,履行好各自责任,按照程序到村到户、全面梳理,认真自查产业项目后期管理及运营存在的各类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立查立改,无法解决或确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报告,不得欺上瞒下,争取所有扶贫产业项目均能达到预期效果。

二、自查的主要内容

2015-2018年我县实施了大量扶贫产业类项目,通过日常调研查看,个别项目发挥效益还不明显,例如:

(一)2017-2018年实施的产业项目大部分于2018年底才完工,到目前还未投产运营;

(二)已竣工的项目未将项目资产移交至乡、村、贫困户的问题;

(三)项目已投产运营但未联结贫困户受益的问题;

(四)已运营且投产但因后期管护不到位,未发挥效益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扶贫产业类项目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必须成立项目后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对项目的实施、后期运营、资金分红等关键环节全程监管。

(二)按照规定确定承包方。资产收益类项目(例如:草畜联营合作社),在安排承包方时必须按程序进行确定。资产到村的项目由村委会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确定,村委会确定后由乡(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批准,不得由任何单位或个人指派,承包方确定后要进行资产抵押、签订合同并在相关部门进行公证或评估,在出现各类问题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资料档案建设。产业扶贫项目中的资产收益类项目要有资产移交协议书、单个资产项目的管理办法、风险防控方案、效益分配到村或到户实施方案、乡(镇)、村选择受益户(贫困户)“四议两公开”程序档案、具体受益户(贫困户)名单、发放受益金统计表(贫困户签字)、贫困户受益联结协议、照片等一系列相关材料。以上档案内容供参考,在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归档收集。

(四)做好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工作。各行业部门、乡(镇)实施的各类扶贫项目需按照程序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来源、资金规模、使用单位、实施单位、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等情况,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网络、报纸、微信等形式,公布扶贫资金和项目的有关信息,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切实增强扶贫项目的透明度和群众知晓率。

 

附件1:自治区推进产业扶贫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新扶领办发〔2018〕198号)

附件2:《关于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产业扶贫的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