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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里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 征订、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公示

日期:2021-12-03 20:24:39 来源:托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点击:

全县各中小学:

中小学教辅材料是课堂教学内容的深化和补充,对于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学质量具有积极作用。为推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和使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范征订程序。中小学教辅材料实行准入制度,由教育厅每年公布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目录,各学校应严格按照征订程序和要求在教育厅公布的目录中征订,严禁选用目录外教辅材料。

二、加强使用过程管理。各学校要加强教师教辅材料的使用过程管理,对存在征订不使用或使用自治区公布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等违规现象进行常态化的自查,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管理。对部分学校不征订自治区公布目录内的教辅材料,根据学生学情特点自行编制教辅材料的,各学校要严格审读,并报县教科局审核备案,对没有经过县教育局审核备案的自编教辅材料,严紧使用。

三、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征订和使用中小学教辅材料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力举措,是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强化意识形态征地管理的基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即日起,各学校进行一次全方面的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和使用自治区公布目录外的教辅材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其他教辅材料等违规现象,要及时纠正,责令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所辖学校仍然存在违规教辅材料的将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901-3681566(教科局双减办公室电话)   0901-3686025(教科局纪检电话)   

 

 

托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