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水环境,合理疏导价格矛盾,促进供水企业良性发展,根据托里县人民政府《关于托里县城镇污水价格的批复》(托政发【2016】133号)文件精神,现对托里县城镇污水价格调整。详见附件:
附件:/Upload/163273337887.pdf
托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