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里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塔地财社【2021】75号文件通知,按照《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法>的通知》(财社〔2019〕116号)和《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财社[2021]122号)有关规定,根据经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审核确认的2020年6月底参保人数、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和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现结算你县(市)2020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24万元。详见附件:
托里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