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塔城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塔地财综[2021]20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棚户区改造资金27.4万元,(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3棚户区改造,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详见附件:
托里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日
日期:2021-11-01 12:18:12 来源: 点击:次
托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塔城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塔地财综[2021]20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棚户区改造资金27.4万元,(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3棚户区改造,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详见附件:
托里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