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06日 星期二 |

托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9 11:26:08 来源:托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工作要求,由托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托里县住建局)编制。此年度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托里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托里县住建局;地址:托里县城镇文化东路164号;邮编:834500;电话:0901-368212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托里县住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县人民政府网络平台,把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容易引发矛盾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的公开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托里县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与保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以住建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为基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落实“一口受理、接办分离”的改革要求,住建局窗口于2019年9月正式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配驻工作人员4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窗服务,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工作模式。2020年5月1日起,我县工程建设项目“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正式启动试运行。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落实到“优化服务”上,不断提高企业及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一是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证难的问题。紧抓行政审批“集中进驻”、“并联审批”和“充分授权”三个关键环节,解决群众“多头跑”、“多次跑”等问题。托里县住建局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已严格按照“一窗受理”要求,采用“AB岗”模式设置了审批服务窗口,均已安排专职经办人员入驻政务中心集中开展工作目前相关单位已入驻政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配备工作人员,受理相关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基本做到了事项进驻、窗口授权、人员配备“三到位”,实现“清单外无审批、流程外无审批、平台外无审批”。二是做到办理业务公开透明,方便群众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

“托里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编制分阶段“一张表单”,每张申请表可以在相应阶段同时申请办理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提交一份申请表和相应申请材料,可以获得多个部门批准文件,大幅压缩审批环节与审批时间。改革后,我县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到60个工作日以内。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2023年,托里县住建局未收到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政府公开申请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托里县住建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制度,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托里县人民政府网站,紧紧围绕住建领域重点民生工作,主动公布各类工作动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查询,让公众知晓查询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及时发布信息,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对公开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畅通咨询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增强工作公开度与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现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托里县住建局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个别公开内容不够规范。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社会公众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便民性尚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强化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公开。围绕县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确定全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加大创新力度,运用新媒体技术,更加体现人性化、便民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托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