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自治区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 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乡振〔2021〕32 号)文件精神,此次共下达托里县2024年度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万元。
文件收悉后,托里县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以2024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为基础,以项目计划库(年度项目计划)清单为根据,通过召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托里县2024年度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万元,共安排1个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具体项目见附表)。
按照《托里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托扶贫领字〔2018〕19号)文件要求,现将资金项目安排表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5日-5月23日
联系电话:0901-3684079 3712080
附件:2024年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xls
中共托里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