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部分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塔地发改农经〔2021〕52号),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1763万元(含劳务报酬不低于320万元),预计带动群众就业200人以上,建设规模为:新建车行道路0.45千米,道路硬化10.5千米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建绿化用水池1000立方米及铺设绿化管网7.5千米及附属配套工程;改善维修农村基础设施及4500平方米地面硬化等附属设施配套工程。根据我县前期项目申报情况,计划实施以工代赈项目4个,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托里县准噶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托里县准噶尔社区
2、建设内容:改善维修650户居民生活基础设施及4500平方米地面硬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3、资金来源及规模:395万元(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
4、实施期限:1年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托里县准噶尔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责任人:李根江)
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7、带贫减贫机制: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15%,此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72万元,占中央资金的18%。
8、监管单位:托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托里县准噶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托里县准噶尔社区
2、建设内容:新建绿化用水池1000立方米及铺设绿化管网7.5公里及附属配套工程。
3、资金来源及规模:390万元(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
4、实施期限:1年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托里县准噶尔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责任人:李根江)
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7、带贫减贫机制: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15%,此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71万元,占中央资金的18%。
8、监管单位:托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托里县准噶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道路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托里县准噶尔社区
2、建设内容:新建车行道路0.45公里,硬化人行道路1.5公里及附属配套设施。
3、资金来源及规模:395万元(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
4、实施期限:1年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托里县准噶尔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责任人:李根江)
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7、带贫减贫机制: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15%,此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72万元,占中央资金的18%。
8、监管单位:托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托里县庙尔沟镇金塔区易地搬迁安置区人行道硬化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托里县庙尔沟镇金塔区
2、建设内容:人行道硬化9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
3、资金来源及规模:583万元(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
4、实施期限:1年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托里县庙尔沟镇人民政府(责任人:李亮)
6、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户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7、带贫减贫机制: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15%,此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05万元,占中央资金的18%。
8、监管单位:托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托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