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03日 星期六 |

关于印发《托里县教育系统第37个教师节表彰评选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8-30 16:51:33 来源:托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点击: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点:

现将《托里县教育系统第37个教师节表彰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点认真遵照执行,并于8月31日之前将优秀管理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及先进个人人选名单材料上报教科局,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材料于9月7日16点(北京时间)之前以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形式上报教科局教育工委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联 系 人:侯美丽、杨桐桐

联系电话:3686025

QQ:443566796、1515995178

托里县教科局

2021年8月28日

 

托里县教育系统第37个教师节表彰评选方案

为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鼓励全县教师、教育工作者争做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表率,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激励和动员全体教师积极投身教育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决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在全县教书育人和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现将有关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各中小学、幼儿园

1、“优秀管理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层干部。

2、“优秀教师”评选对象及范围:评选范围为教学第一线的各学科教师;含在本校借调一年以上的教师。

3、“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及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点中从事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且现仍在班主任工作岗位上的教师;含在本校借调一年以上的教师。

4、“师德标兵”评选对象及范围:全县各学校、幼儿园、教学点得到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和赞誉的专任教师;含在本校借调一年以上的教师。

5、“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对象及范围:各校(园)党支部党建干事。

县教科局:

6、“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及范围:教科局机关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管理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具有10年及以上教龄或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经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能够体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履职尽责,作风正派,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3、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师德高尚,无私奉献,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

(2)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能够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2、工作中履职尽责,作风正派,勇挑重担,任劳任怨,在学生和家长中具有良好的形象,在教师队伍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和影响力。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无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行为。

(3)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关爱每一个学生的身心发展,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能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是学生的良师益友,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经常与任科教师联系,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情况和学习情况,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善于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经常与学生家长交流沟通,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积极参与家长培训,指导家长科学开展家庭教育。

3、注重班集体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教育效果显著。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班级学生、家长评价满意率高。

4、依法执教,以身作则,在思想、道德和文明行为等方面都成为学生的表率。相关人员有违反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关规定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4)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扎根基层、献身教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教书育人、师德师风等方面得到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可。

2、长期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学生,能够用自身的言行影响和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学生的学习成长过程中,真正起到引领航向的作用。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能够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教师恪尽职守、兢兢业业的崇高品质;用满腔热忱谱写人民教师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高尚情操;

4、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善于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启发诱导学生独立思考,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

(5)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教育工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

2、坚持围绕总目标谋划和推进党的建设,坚持抓党建促教育教学,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效;

3、坚持党性强、作风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6)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优秀的政治品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2、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团结同志,赢得领导、同事以及群众的普遍认可;严格依法办事,模范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有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3、主动服务意识强,能为办事群众提供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落实“亲切服务”理念,遵循“亲切服务”规范,用语文明,待人礼貌;清正廉洁,公正办事,无吃拿卡要等行为,无群众有效投诉,办事群众评议满意度高;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人业务基本技能,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属业务骨干;工作中以身作则,认真负责,服务操作规范,办理事项优质高效;业绩显著,模范带头作用明显,事迹突出。

5、工作扎实,恪尽职守,工作中成绩显著,具有一定模范引领作用,在群众中反响良好;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或受到责任追究等事项。

三、表彰名额分配(详表见附件1):

1、“优秀管理工作者”;各学校上报先进材料后由党组研究决定。

2、优秀教师:按各校教师数50比1的比例进行分配,不足50人在25人以上者按50进行分配。

3、优秀班主任:按各校班级数10比1的比例进行分配,不足5个班的学校名额为0。

4、师德标兵:按各校教职工数60比1的比例进行分配。

5、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党支部党建干事2.5比1的比例进行分配,各学校上报后由党组研究决定。

同时,为鼓励在基层一线工作的教师,本年度名额分配向各教学点、附属幼儿园倾斜。

县教科局:

先进个人:按局机关干部职工数20比1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各科室上报后由党组研究决定。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各学校、幼儿园、局机关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积极开展评选工作,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人,并明确本单位评选的依据和具体办法。评选出的人员要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9月7日16点(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科局、逾期视为放弃。

五、评选原则及要求

1、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宁缺无滥。

2、确定参评人员要高度重视师德水平,有较强的示范性,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教育管理方面要有突出的贡献。

3、重点是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物。

4、在推荐工作中要负总责,严格把关,对于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不负责任的,一经查实,原推荐指标作废,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5、要对所推荐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方可上报,若发现未经政审上报人员名额作废。

   附件: 1、名额分配表/Upload/163031547930.xls

          2、优秀管理工作者推荐表/Upload/163031555444.xls

          3、优秀教师推荐表/Upload/163031558272.xls

          4、优秀班主任推荐表/Upload/163031559921.xls

          5、师德标兵推荐表/Upload/163031561322.xls

          6、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Upload/163031562734.xls

          7、先进个人推荐表/Upload/16303156446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