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厅《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合作社(自治区级)、家庭农场(地区级)自愿申报、村委员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农经站审核、推荐上报,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通过初步确定:1、托里县玛依勒根种养植专业合作社(自治区级)。2、托里县宏越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治区级)。3、托里县富友家庭农场(地区级)。4、托里县富民家庭农场(地区级)符合2024年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扶持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从6月20日起至6月27日止,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6月27日11:00前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901-3682097、13999492801
附件:2024年托里县扶持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合作社培育、 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docx
托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