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人社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会研究审核,刘会影同志符合国家规定补缴养老保险。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 刘会影(女、35岁、补缴时间: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1月7日
监督电话:0901-3686552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
日期:2024-11-05 10:46:53 来源: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次
根据新人社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会研究审核,刘会影同志符合国家规定补缴养老保险。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 刘会影(女、35岁、补缴时间: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1月7日
监督电话:0901-3686552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