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六条之规定,韩卫强等6名同志符合上报要求,现予以上报相关材料。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韩卫强(男、39、2022年5月12日事故时间)新疆安壹建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玛依拉·对山哈德勒(女、49岁、2022年5月10日事故时间)托里县人民检察院;
3.朱洪伍(男、50岁、2022年5月2日事故时间)新疆昌昊建筑有限公司;
4.特列克·达吾提(男、36岁、2021年12月20日事故时间)托里县公安局;
5.巴 图(男、36岁、2021年11月12日事故时间)托里县公安局;
6.赛福明(男、42岁、2022年6月12日事故时间)新疆天盾特种水泥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2年7月8日至7月15日
监督电话: 0901-3686552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